美国,一八六五年,独立战争结束五到七个月后,德克萨斯州的一处荒野上。这里有两个男人,分别骑着黑色的马和红色的马。其中有一个人是附近小镇帕克镇的警长,他跟在另一个人的身后,语气是近乎急迫的讨好。
“别这样,朋友。”警长摇头,死死地拽住自己爱马的缰绳,“你这些天太累啦!快休息吧!”
走在他前面的那个人说:“哦!不!我怎么能休息?雷明顿啊,你把你家的两个孩子都送去英国读书,怎么会怜悯我这种穷苦人的想法呢?”
他的确很穷,穿的衣服是又旧又干净的。上个月在赌场输掉了自己的三千美金积蓄还有妻子——那个红发女人因为无法忍受丈夫酗酒赌博,选择跟着吉普赛人离开——现在连一杯龙舌兰酒都买不起。
“镇上我已经回不去啦!”这个人说,表情十分悲伤,“我的女人跑了,把她嫁给我的铁匠见我就打。我和你同岁,我还没有儿子甚至女儿,而你……”
“儿子二十,女儿也二十。他们是双胞胎,都在英国。”警长提醒。
“对,对,唉!我真羡慕你,雷明顿。你的父亲是警长,你也是警长,我想你的儿子肯定也是警长啦,像是国王一样世代相传,而我的父亲只是一个农夫!“
这个人把话说到这,整个人连带着胯下的红马都丧气起来。警长放松手上的缰绳,让自己好胜的黑马冲到前面去。
“哦,别啦,朋友。只要认真生活,谁都是国王啊!”他试图安慰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,“我的儿子不会回来当警长的,他会在英国成家。“
“英国……雷明顿。你给我在隔壁镇子介绍的工作是什……“这个人说,声音很小,差不多是自言自语的程度。他的眼睛紧紧盯着警长的后背,和上面覆盖着的昂贵好夹克。
警长差一点没听见他讲的是什么,反应片刻才回答:“给农场主赶牛羊,一个星期就能有二百美金,虽然累了些,但还清赌债……”
一声枪响。
一声落地声。
黑色的马开始逃跑。
故事从荒野上的一具尸体开始。
已编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