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6-01 21:30
[公告] 二次元跑团综合版规 V1.2
二次元跑团综合版规 V1.2
一、版面总则
1.本版面受NGA玩家社区通用版规约束,版规未尽事宜按照通用版规执行。
2.本版面为公共版面,声望门槛为 -500 声望,小于此声望将不能在本版面发帖,本版面的禁言处罚可能视情况追加声望扣除/威望扣除/全版禁言。
3.本版以二次元类/综合杂谈类/游戏类的安科/安价创作为主体,虽然主体是安科/安价创作,但不排斥论坛跑团/AA漫画创作,或者复合式(同时兼有安科/安价与跑团的创作),后续视情况也会考虑接纳传统TRPG类跑团规则下的其他跑团类创作。
4.对于其他版面已有的安科/安价合集,我们采取置顶交换友链的方式与之互相关联,同时兼容其他游戏的帖子转移的要求,如果有坛友希望将其迁移至二次元跑团综合版块,可以在二次元跑团综合 编辑·移动·过审申请楼进行申请,我们会在对方版主认可的前提下协助进行迁移。
二、创作/发帖规则
5.原则上以二次元类/综合杂谈类/游戏类的话题限制创作/发帖题材与类型,除此之外以下题材的创作/发帖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。
- 5.1.《NGA 玩家社区通用版规》中《4.1. 各类网络有害信息或红线话题》中的所有类型,均禁止涉及。违反者将会被处以最低删帖,最高NUKE账号的处罚。
- 5.2.创作题材(游戏/作品/公司等)本身之间因新仇或旧怨而引发的不同群体间骂战/撕逼,或将其他版块的负面话题牵涉到本版的,均禁止涉及。违反者视情况将会被处以删帖或禁言的处罚,情节严重/累犯会被禁止在本版面发帖。
- 5.3.历史类题材由于较容易出现转进情况,故近代及以后的历史题材创作(含此部分历史类游戏),以及“借古喻今”或是“历史/政治架空”等类型的创作,均禁止涉及。违反者视情况将会被处以删帖或禁言的处罚,情节严重/累犯会被禁止在本版面发帖。
- 5.4.以重大/争议性的现实群体/事件/人物作为创作题材的情况,将会视具体情况与楼内讨论情况加以处理,并决定保留讨论或是删帖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引战的情况,将会被处以追加禁言。
- 5.5.论坛事务本身或其他不适合本版讨论的话题,均禁止涉及。违反者视情况将会被处以删帖或禁言的处罚,此部分意见需要在银色黎明版块进行反馈与处理。
三、奖励方案
6.安科/安价类帖子奖励方案,按照安科/安价类帖子奖励申请楼的规定实行。
7.其他trpg/多人跑团/跑团记录帖子,版务组将依照可读性、热门度等进行奖励。
四、注意事项
8.对于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及道德规范的情况,按照《NGA 玩家社区通用版规》进行处理。
9.本版面严禁使用不文明用语,禁止人身攻击、攻击性言论。
- 9.1.攻击论坛中某特定用户视为最严重,攻击不确定用户群体次之,攻击非论坛用户的客观实体最轻,将视情况对粗口/人身攻击/攻击性言论处以禁言到禁止在本版面发帖的处罚。
- 9.2.滥用举报/私信系统或以其他方式(包括但不限于头像/签名/ID等)对坛友/版主进行骚扰、攻击、挑衅,或进行其他违规行为的,处以禁言到禁止在本版面发帖的处罚。
10.请理性客观参与讨论,尊重其他坛友与创作者,禁止引战/争吵行为。
- 10.1.在创作帖或讨论帖中引战/争吵的行为,将被处以删帖到禁言的处罚。注:内容是否被视为“引战/争吵”,在单人安科/安价帖中以楼主本人的举报为准。所有参与争吵的人都有可能被处罚,因此请不要参与对骂。
- 10.2.对于不恰当的话题/玩梗/阴阳怪气/传谣行为,将被处以删帖到禁言的处罚。
11.禁止灌水/无意义话题/刷帖/广告/标题党/伸手党/挖坟等破坏正常创作与讨论的行为,违者将被处以删帖到禁止在本版面发帖的处罚。
12.禁止歪楼/转进与主题无关的事项,违者将被处以删帖到禁言的处罚。
13.禁止抄袭/剽窃行为,违者将被处以删帖到禁止在本版面发帖的处罚。
14.使用匿名身份违规者,加重处罚。使用编辑功能规避处罚者,视情况与影响按历史编辑版本进行处罚。同时违反多项版规的行为将会从重或合并处罚。累犯者会加重处罚。恶意使用小号进行违规者,将会被处以连带处罚。
五、其他事项
15.本版规生效后可能会根据版面实际情况进行修订。
16.版务组有权解释本版规。如遇特殊情况,经版务组合议,可进行应急处置,变通适用或暂停适用本版规的部分条款,但后续有义务给出处置解释与变更工作,并进行相应的版规修订。
17.版务也是本版面用户的一员,受到版规保护,也受到版规约束。对于版务非管理情况下的相关事项,按版规进行处理,对于版务管理情况下的相关事项,有异议者请于银色黎明裁判所发帖提交上一级人员进行裁判。
18.本版规自公布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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